青政办函〔2021〕16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便于广大群众更好享受信息化发展成果,消除特殊群体面临的“数字鸿沟”,根据国办公开办函〔2021〕28号文件要求,现就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改造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提前谋划、扎实推进,通过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可用性、易用性,切实降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操作门槛,帮助特殊群体更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务信息、参与政民互动、享受政务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保障特殊群体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分步有序推进改造。省政府门户网站2021年底前完成改造工作;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开办的政府网站以及政务新媒体2022年底前完成改造工作;各县(市、区、行委)政府开设的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023年底前完成改造工作。拟开展集约化建设的地区和部门,要将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作为集约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部署、一体推进。新建设的网站和新上线的应当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同步部署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降低后期改造成本。

三、落实国家标准规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GB/T37668—2019,网址: http://openstd.samr.gov.cn/bzgk/gb/newGbInfo?hcno=35ECC696805C1A67C93B74FB6D0D8EFB)逐项对照、逐个改造、逐栏测试、逐级推开,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已完成改造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对照做好与国家标准的衔接,切实提升特殊群体的使用体验。

省政府办公厅将对照时间安排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推进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列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范围。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编:陈紫仪)